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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告交通部、新北市
台北市長柯文哲(右)與新北市長朱立倫(左)5日共同出席雙北合作第1次會議,就46項新增合作方案進行討論、交流黃世麒攝)中國時報【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拜會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要地、討錢,表面上碰釘子,但私底下早已出招。柯文哲為了討回台北市政府當初為捷運新蘆線代墊的百億元,去年12月31日委託律師赴高等行政法院向交通部提告,要求還錢,且同時一併連新北市長朱立倫也告,「如果交通部不還,就新北市還。」昨天下午台北市和新北市政府還在新北市平溪舉辦雙北論壇,大談雙北合作,柯朱兩人還一起放天燈,只是,檯面下雙方卻是要對簿公堂。官員說,過去雙北施政上不同調,多是以溝通、協調為主,直接提告的做法,「很罕見。」捷運新蘆線在102年全線通車,連接中和線營運,範圍涵遠s北市三重、新莊與台北市,可與松山新店線、淡水信義線及板南線轉乘。不過,總興建經費高達1357.78億元的捷運新蘆線,其中15.41%,約209.23億元為自償經費,按路線長度比例由當時的台灣省政府和台北市政府分擔,省府應負責經費為149.7億元(其中3分之1、49.9億元由台北縣分擔)。台北市政府提出的訴訟狀中指出,精省後原由省府負擔的捷運自償性經費,應由交通部概括承受,但交通部至今卻一毛不給,99.8億元全都是由台北市政府所墊支,損害台北市政府利益,認為交通部有不當得利的情況。另外,北市府也主張,如果交通部不埋單,在新北市內的路線經費,就應該由新北市政府來出錢。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昨天證實,台北市政府去年底對捷運新蘆線經費已提出行政訴訟,但他強調,經費分攤是91年經行政院核定,「這是見解和主張的不同,交通部不可能賴帳。」曾大仁說,興建捷運的自償經費,要靠通車後的營運、開發獲利償還,本來就是由地方負擔,像捷運新蘆線的營運和開發,都是台北市政府的台北捷運公司和捷運局負責,「連財務計畫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做的」,雖然收益實現需要時間,但最後仍會抵償給台北市政府。新聞相關影音 來源:華視新聞 Description Toggle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View 1 - 25 / 30 柯文哲出席黃煌雄新書發表會 (圖)1 / 30 中央社 2015年3月7日週六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3時43分 Share to Facebook Share to Twitter Share to Pinterest Close Previous imageNext image